大伙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维权!
我们绝不将就!
就在今天
海宁市消保委
发布了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涉及你生活的方方面面!
更厉害的是
今年特别推出了一份
→《新消费图鉴》←
(点击上方文字进入)
想知道年
海宁人投诉最多的商品是什么?
年消费新趋势如何?
海宁商家又说了些什么?
……
就千万别错过了!
这十大典型案例你一定要看!以下这些案例涉及虚假宣传违规收集并使用学生个人信息用过期原材料制作产品卖给消费者…关键词一买房年4月1日,义乌消费者金先生向海宁市消保委长安分会投诉,称3月份在长安某房产公司购买一套住宅,签订认购协议并支付定金5万元,但在签订正式合同时,被告知其不能购买。房产公司认为是金先生自身原因导致不能购房,自身没有责任,因此不愿退还定金,于是产生纠纷,要求处理。△网络图
关键词二快递年5月15日,海宁消费者张先生向海宁市消保委反映,称平时在海宁务工,因老家办理相关手续需用身份证原件,因此进行邮寄,但该快件却不翼而飞,物流信息单一直显示正在投递中,既未被退回也未被签收,因此要求快递公司赔偿人民币元,但被拒绝,产生纠纷,要求调解。
关键词三汽车玻璃年4月8日,海宁消费者周先生向海宁市消保委投诉,其轿车刚换几天的挡风玻璃出现多条裂缝,再次更换需要元,周先生在与汽修厂、玻璃经营单位沟通无果后投诉。之后案件交由马桥消保分会处理。经调查,这辆轿车由汽修厂承担维修业务,但玻璃由某玻璃经营单位负责更换,该玻璃经营单位认为属外力作用造成,无法赔偿。汽修厂与玻璃经营单位均认为责任不在自己处,互相推卸责任。△网络图
关键词四中奖年3月29日,海宁消费者杨女士到海宁市市场监管局海昌市场监管所进行投诉,称其在某超市购买了20元日用品,在收银台结账后,被引导参加“凭购物小票抽奖活动”,随手抽到了一张标有“折扣元”字样的奖券,在收银台对面的玉器柜台,花元购买了标价为2元的玉挂坠,事后发现存在问题,要求退货被商家拒绝,产生纠纷。关键词五学区房年9月16日,海宁消费者王先生向海宁市消保委反映,称其于一个月前在某房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当时介绍该楼盘的学区与现在了解到的不一致,认为是虚假宣传,要求退房。
△网络图
关键词六罚款95万元年8月15日,海宁某房产公司涉嫌存在虚假宣传行为被举报,立案调查。
经查明,该公司在使用样板房进行宣传活动中,将该样板房的前花园向外侧扩建,并在宣传资料中绘制前后花园图示并标明“前庭后院”字样。但实际,在规划中该样板房并未包括扩建部分,同时其它部分户型前后花园面积远小于样板房前后花园面积,甚至部分户型根本未配置有后花园。同时该公司在宣传资料中存在有其他宣传方面与实际规划、验收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关键词七虚假宣传年7月30日,海宁某贸易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被查,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
经查明,该公司在其经营场所内采取会议营销形式销售西安某公司委托广州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电位治疗仪。该电位治疗仪实际适用范围为“对神经衰弱、高血压有辅助治疗作用”。但该公司以体验活动、观看视频、主持人讲课、传唱歌曲等营销方式,宣传该“治疗仪”具有净化血液、治疗高血糖、高血压、便秘、失眠等多种疾病的疗效。同时还存在夸大生产企业实力、技术等行为。
△网络图
关键词八培训年3月8日,某培训公司违规收集并使用个人信息违法行为被海宁市公安局立案调查,后移交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经查明:当事人陆续通过QQ、
本文编辑:佚名
转载请注明出地址 http://www.shenjingshuairuoa.com/sjsrsm/50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