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缪在他的《西西弗神话》里开门见山地写道:“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那便是自杀。判断人生值不值得活,等于回答哲学的根本问题。”
这句话里把自杀约等于寻找存在的意义,以及为其后文对荒诞的窥视安插终极归宿。非对自杀的明确定义。
我们日常生活中对自杀的看法往往流俗于某种逃避现实的手段,这种摸着象腿行进的状态,很容易造成概念偏差。也就是说,如果不能有条理地规划我们所讨论事物的范畴。在不知不觉中,同一种说法会从最初的含义,扩大成另一种相似的含义和概念。没有明确的轮廓观念就会按目的需要随心所欲地变幻,而且不可能严格的预见到这种观念可能表现的所有不同方面。
在关于自杀的辩驳里,单纯的自我肉体毁灭是不恰当的。死亡仅仅是一种为达成目的,无法避免而又堪称不幸的结局。
正常自杀的的定义更趋近于:可以用来描述所有由积极或消极行为,直接或间接地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案例,受害者本人知道此行为会产生的结果。
之所以加上‘正常’的范畴,是因为自杀本身也是一种疾病的可能性。局部的和只限于某种行为的精神疾病。类似这一症状的,即——有限的谵妄,我们称之为偏执狂。
现代医学对偏执症非常暧昧,如果精神上的缺陷不能局部化,也就不能从严格意义上对号入座。自杀同理,严格意义上的自杀症几乎未曾出现。
但精神错乱状态下自杀是真实大量存在的,分为若干门类。狂躁性自杀是患者躲避想象中的危险和耻辱;强制性自杀没有虚构性的动机也没有客观动机,死亡是患者的一种本能;不由自主自杀患者,会毫无征兆且无法遏制的迸发自杀念头。
较为典型的是忧郁性自杀,在极度压抑和悲伤扩大相关,无心领会和自己相关的人、事。欢愉变得没有吸引力,这种感觉固定不变,自杀的决心也在于此。如同来源的整体性,情绪和想法是一成不变的,恐惧、自责、悲痛。由想象的理由造成,具有漫长性这一特点。相关症状者会冷静地、理性地自杀。抑郁症患者大多属于这个行列。
因精神错乱引起的自杀,判断依据在于找不到自杀动机,或者由想象的动机驱使。
纯粹的精神错乱,是自杀者行伍中非主流的一部分。而在精神错乱和常规状态自杀之间,还存‘精神衰弱’这个中间态。精神衰弱也是精神错乱的初级形态。
痛苦大体源于精神系统强烈的刺激,强烈的精神波动常常痛苦万分。可是能产生痛苦的最大精神波动因人而异,对神经能产生很大阻力的人来说,产生痛苦的最大精神波动值有相对高低。对于神经症患者来说,每一个印象的形成,都是神经潜在不安的来源。每一次神经的活动,都可能带来痛苦。最小的刺激都可能惊扰神经,仿佛他的神经是不经保护的。即使无意义的生理功能运转,都能引发精神上的痛苦。
失之东隅收之桑葚的是,精神衰弱者的快乐感观同样激荡。乍一看两方维持微妙平衡,但生活的琐碎和不顺注定是痛苦对快乐的降维打击。精神衰弱者在喧嚣世界很难为自己的脆弱神经找到栖息地,一旦痛苦多于快乐,自杀念想便像荞麦一样疯长。
精神系统总是处于变化的状态,往常人来说,过去的经历逐渐稳定,大脑里便会有恒定的效果。但衰弱者会小事变大,对于他们而言,只在一定的时间和习俗中,和谐的状态才能建立。对于神经衰弱者来言,需要时时刻刻有新的行为产出,这个过程中,还需要应付固有模式的反复折磨。如果每次新行为模式不能对号入座的话,又会成为新的痛苦来源。某种程度上来说,社会系统越固化,适应就越困难。
神经衰弱本身是一种常见的诱因,诱发的行为没有明确指向性,但根据环境的不同,可能诱发出不同东西。在不同环境土壤中,孕育出多种倾向。古老而迷茫的社会中,对生活的厌倦和对自身无用的感触成为主流;而在年轻的社会,澎湃的理想,或者宗教信仰改变和积极的献身精神,是精神衰弱者融入社会的沃土。因此,这种模棱两可的力量不能用来解释自杀这一具有明确特性的社会事实。
(按这个密度写下去有4-5篇的空间,争取12月完工!)ss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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